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《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旨在規范智能網聯汽車這一新興領域的發展,保障產品質量、數據安全與公共安全。為幫助相關企業及公眾快速理解新政要點,本文以“四問”形式,梳理其核心內容與管理導向。
一問:為何出臺《意見》?——回應行業發展新挑戰
智能網聯汽車是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方向,融合了汽車、通信、人工智能等多領域技術。其快速發展在帶來便利與創新的也引發了新的管理挑戰:車輛運行安全如何保障?用戶隱私與數據安全如何防護?軟件在線升級(OTA)如何規范?網絡攻擊風險如何應對?《意見》的出臺,正是為了建立健全適應新技術特點的準入管理體系,明確企業主體責任,防范安全風險,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。
二問:對生產企業管理提出哪些新要求?——強化全鏈條責任
《意見》對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的管理能力提出了系統性要求:
- 強化內部管理機制:要求企業建立健全汽車產品安全、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管理制度,明確負責人和牽頭部門,落實覆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責任。
- 保障車輛運行安全:企業應具備確保車輛在自動駕駛狀態下安全運行的能力,建立完備的軟硬件系統故障響應與安全防護機制。
- 規范軟件在線升級(OTA):企業對車輛進行OTA升級前,須向工信部備案,升級活動可能影響產品安全、環保、節能等性能的,應重新進行產品準入檢驗。嚴禁未經審批擅自升級自動駕駛功能。
- 加強產品一致性保障:確保生產、銷售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與已獲得準入的產品技術參數、性能指標一致。
三問:對產品準入有何具體規定?——聚焦安全與合規
在產品準入層面,《意見》設定了明確的技術與管理門檻:
- 功能安全與預期功能安全(SOTIF):申請準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,應滿足功能安全、預期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,確保在設計運行條件下能夠安全運行。
- 網絡安全保障:產品應具備網絡安全防護能力,建立漏洞管理機制,防范網絡攻擊和數據竊取等風險。
- 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:企業應依法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,建立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制度,加強個人信息保護,確保數據在境內存儲,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數據應依法依規進行安全評估。
四問:企業應如何應對與布局?——從合規到競爭力構建
面對新政,相關企業應積極應對,化挑戰為發展機遇:
- 立即開展自查與對標:系統梳理現有產品、技術、管理流程與《意見》要求的差距,特別是安全管理制度、數據管理體系和OTA升級流程。
- 加大核心技術研發投入:聚焦功能安全、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等關鍵技術領域,構建自主可控的安全技術體系,這不僅是準入要求,更是未來核心競爭力的關鍵。
- 構建協同生態:智能網聯汽車涉及多產業鏈環節,企業需加強與零部件供應商、軟件服務商、通信運營商等的協同,共同構建安全可靠的產業生態。
- 重視合規體系建設:將安全與合規要求深度融入產品規劃、研發、測試、生產、銷售和售后全流程,建立常態化的合規管理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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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》的發布,標志著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管理進入精細化、規范化新階段。它既為企業設定了明確的“安全紅線”與“責任邊界”,也為產業長期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。對企業而言,主動適應、積極合規、夯實內功,方能在智能網聯汽車的新賽道上行穩致遠。